为规范运动员休息室的管理,保障运动员休息质量,提高训练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运动员进入休息室时,应保持个人卫生,不乱扔垃圾。休息室内的卫生间应保持干净、整洁,及时清理废弃物。休息室每天进行一次小扫除,每周进行两次大扫除。
2、自觉爱护公物,休息室内设有休息区、洗浴间、卫生间,有洗衣机、饮水机、热水器等电器设备,全体运动员都应珍惜爱护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3、运动员应将个人物品整齐摆放,不得随意堆放。运动员不得在休息室内使用他人物品,未经允许不得借用他人物品。
4、注意人身及电器设备的安全,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注意人身安全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。
5、节约用电,休息室内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,杜绝长明灯,做到人走灯闭。
6、节约用水,合理用水、科学用水,用完水即关闭水龙头,避免出现“水长流”现象,做到人走水关。
7、保持休息室内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运动员之间应和睦相处,不得在休息室内争吵、喧哗、打架、酗酒、赌博、下棋、打牌等。
8、休息间内禁止吸烟、喝酒、吃零食,保持空气清新。
9、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物品。
10、休息室内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,应立即关闭电源。
11、休息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12、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,违反本规定且不听劝告者,管理人员有权令其离开,并视情节轻重,呈报给相关部门处理。
注:以上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场馆服务管理中心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