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    规章制度
   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
    田径场使用规定
    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7日 09:26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    1、田径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、体育活动、运动队训练和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,请大家爱护田径场人人有责,凡进入田径场活动者,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、设备。

    2、严禁翻越围栏或强行进入场地,未经批准严禁各类车辆进入田径场内。

    3、严禁挖、抓跑道塑料胶粒、石英砂,禁止拔、割草叶。严禁乱扔瓜皮果壳、口香糖、废纸杂物等。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场地,以免破坏环境,损伤场地。

    4、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、腐蚀性、污染性物品入内。如人为破坏草坪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,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(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)照价赔偿,并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。

    5、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(其钉子长度不得超过1.2cm),严禁穿高跟鞋、带钉皮鞋入场活动。随身物品自行妥善保管,遗失财物自行负责。

    6、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、投掷铅球等活动,以免发生伤害事故,进行铅球、杠铃、哑铃、铁饼、标枪、跳远、跳高等项目训练应该在规定区域内进行,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。

    7、田径场在满足体育教学、训练、学校团体活动的基础下,对校内师生员工开放,使用者需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
    8、田径场夏季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(7:008:00、17:3022:00)、周六至周日(7:0022:00)凡遇雷雨、台风天气将会立即关闭场地。

    9、田径场灯光照明开关时间(夏季:19:00—22:00;冬季:18:00—22:00)。

    10、进入田径场锻炼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,违反本规定且不听劝告者,管理人员有权令其离开,并视情节轻重,呈报给相关部门处理

    注:以上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场馆服务管理中心所有。